律师解析:起诉对方借钱不还需要的证据: 1、存在借款的证据,借据、收据、欠条、付款凭证等证据,证据证明借款事实和款项转移事实。 2、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向法院起诉的,需要提交起诉状、身份证件、相关证据,法院受理的,等待法院开庭审理判决,之后等到债务人履行,如果债务人不履行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民间借贷的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