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若出现狗狗伤人且并不须进行赔偿的特殊情形,往往源于事前双方达成了一致共识,或是能切实证明受害者本人也存在过失之责。 因此一般而言,由于养殖等原因而引发的动物伤害事件,应当由直接负责管理和控制该类动物的责任主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诚然,我们不能否认,无论何种动物,其天生都会携带对人类构成潜在伤害风险的可能,在这个层面来说,动物的所有者或管理者都应对其带来的危险性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